2017年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6发布人: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等精神,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特设立招标课题基金,用于资助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江苏沿海沿江发展领域的相关课题研究,更好地发挥研究院对长江经济带和江苏沿海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支撑。现将2017年度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招标课题基金主要资助沿海沿江发展领域的应用问题研究,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资助经费分别为2万元、1万元。重点课题必须按题申报,不得改变题意。一般课题原则上按题申报,在不改变课题方向和重点的情况下也可自行拟定题目。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恪守学术道德,学风严谨。

2.熟悉长江经济带和江苏沿海开发等国家战略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地方发展实际,能运用定性与定量等研究方法,对江苏沿江和沿海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独到见解。

3.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课题研究的经验和研究能力,并有比较充足的时间从事研究。

4.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题)的招标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课题。

三、招标课题结题要求

课题完成期限为一年,重点课题结题成果为1篇有地级市以上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纳意见的研究报告或1篇在江苏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上发表决策咨询报告;一般课题结题成果为1 篇有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纳意见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类成果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要具体、深入、客观,重点要放在对策、建议上,所提对策、建议必须建立在真实可信的数据资料基础之上。成果必须将“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并注有“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资助课题”字样和课题批准号。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需按照课题指南进行申报,认真填写《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课题投标评审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至或邮寄至“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邮编:226019),同时需提交电子版。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员。评审书及课题指南均可从附件中下载,亦可登陆“南通大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网”(http://yhyjy.ntu.edu.cn)查阅相关信息。

申报截至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美红

联系电话:0513-85012972; 15262732656

地址:南通大学主校区逸夫七号楼517

电子邮箱:xlmeihong@ntu.edu.cn


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一:2017年度招标课题指南.doc


附件二: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课题投标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