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专家谈两会(三)|宋超:积极营造“瞪羚企业”与“独角兽企业” 健康成长的高质量政务服务环境

发布时间:2025-03-08发布人: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编者按: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于2025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作为人民参政议政的关键渠道以及世界观察中国的重要窗口,全国两会承载着无数期待与关注。坚定信心启新程,鼓足干劲谋发展。在此重要时刻,江苏省重点高端智库——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微信公众平台推出“智库专家谈两会”系列研讨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解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汇聚智慧、贡献力量。

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抓科技创新,要着眼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起抓,既多出科技成果,又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瞪羚企业”与“独角兽企业”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但共性在于均属于高成长型的中小企业。

根据搜索,“杭州六小龙”中就有4家“独角兽企业”和2家“瞪羚企业”。在全球AI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我国科技自立自强需求突出的背景下,科技产业有望进入政策“蜜月期”,相关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广阔。如何积极帮助“瞪羚企业”与“独角兽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尤为重要。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政策精准化:靶向破解企业痛点

首先,分层分类施策。政府应深入研究“瞪羚企业” 与 “独角兽企业” 的发展特点和需求,根据企业成长阶段(种子期、成长期、成熟期)制定差异化政策。瞪羚企业侧重研发补贴、市场拓展支持;独角兽企业聚焦跨境合规、全球化资源对接。

其次,稳定性与灵活性结合。推行“政策适配清单”,企业可通过数字化平台自主匹配政策包。建立政策迭代机制,每季度收集企业反馈,及时动态调整优化条款。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土地供给等方面提供最大优惠与支持。推行“企业直通车”制度,每月举办闭门恳谈会,由主政领导直接听取建议。

再次,政策宣传与解读常态化。政府部门应通过多渠道(政府官网、社交媒体平台、企业服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针对“瞪羚企业” 与 “独角兽企业” 的扶持政策和申办流程。建立政策咨询热线,安排专业人员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政策咨询服务,确保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信息,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服务高效化:重塑行政流程

首先,实现数字化政务服务。推广“一码通办”,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跨部门调取数据,实现高频事项“零材料申报”。试点AI政务助手,7×24小时响应企业咨询,复杂问题自动转接“首席服务官”。

其次,全面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政府应大力推行“一站式” 服务模式,将涉及企业开办、项目审批、资质认定等多个部门的相关事项进行整合,集中在一个政务服务大厅或线上平台办理。对于“瞪羚企业”与“独角兽企业”的重大项目,设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安排专人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审批高效推进,大幅缩短审批时间。

再次,推行“容缺受理+信用承诺制”。对高信用企业开通“绿色通道”,非核心材料允许事后补交。探索“沙盒监管”,在可控范围内允许新兴业务先行先试。

三、资源整合:构建赋能型生态

首先,资本与产业链对接。设立政府母基金,精准引导资本向国家战略聚集,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长期资金支持;设立天使、VC子基金投向科技型、初创型、专精特新类高成长中小企业;设立PE、并购子基金投向成熟企业、重大项目,实现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覆盖。同时,搭建产业协同平台,推动大企业发布“创新需求清单”,开放供应链资源。

其次,实施人才强基工程。建立人才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优良的“瞪羚企业”与“独角兽企业”,在职称评定方面给予便利,优先解决其人才子女教育问题,让人才无后顾之忧。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 无忧安居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根据人才层次提供相应住房保障。为外籍高端人才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签证与居留服务,简化手续,吸引全球优秀人才汇聚。同时推行“校企研用”联合培养,政府补贴企业定制化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校企合作积极性。

四、法治护航:建立包容审慎监管

首先,知识产权快速响应。建立所涉“瞪羚企业”与“独角兽企业”知识产权被侵举报“一键直达”通道,诉讼案件审理周期压缩至30天内。同时扩大试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从“瞪羚企业”与“独角兽企业”制度建设、平台搭建、审查模式、应用场景等多个方面不断推进,保护企业数据资产,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其次,柔性执法清单。明确包括不予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等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首次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推行“警示整改”替代行政处罚。坚决防止“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杜绝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过度性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努力形成“瞪羚企业”与“独角兽企业”健康成长的法治化高质量营商环境。

(宋超: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区域治理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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