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为新阶段我国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
让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创造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是一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根本之道,也是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在此过程中,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努力构建动态赋能的实践机制,有效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赋能”原是组织行为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意指通过设置激励机制,并充分利用系统思维和信息共享,在给予指导或授权后取得更好的效果。其重要特质在于不仅重视过程,“做正确的事”,更强调结果,“把事情做好”,做得“更为有效”。提升行为主体的能力是将正确的过程转化为更有效结果的关键。“动态赋能”则是整体论、系统论、辩证法思想的实践运用,蕴含着三大基本要领:联动赋能、变化赋能、体系赋能。
“联动赋能”是通过生产或工作各要素之间的联动,赋予系统动态增强能力;“变化赋能”是通过运行结构和专业技术的革新促进系统发展能力;“体系赋能”是针对固有问题,充分挖掘体系要素的各自功能,集约使用有限资源和力量,让整个系统创造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这一过程也包含着方向目标赋能、激励与约束赋能、绩效考核赋能等重要环节。
生态产品价值(GEP)是一定区域的生态系统为人类生产生活所提供的最终产品与服务价值的总和,主要包括生态物质产品供给、生态调节服务、生态文化服务。人类需求既包括对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的需求,也包括对清新空气、清洁水源、宜人气候等生态产品的需求。
“山水林田湖”是生态产品的原始形态,是生态产品的转化载体。生态产品的转化、生产能力不仅仅是体现为向大自然的索取,更重要是体现为生态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支持服务,提高生态产品的价值。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也是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密度最大的流域经济带,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担当起绿色发展先行区、示范区、标杆区的使命,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对于推动全国经济发展绿色转型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此,需要建构动态赋能的实践机制,有效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着力把握好以下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体现方向赋能。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在纠正和克服以往经济发展中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损害问题的同时,需要积极探求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新路径。
长江经济带拥有全国40%的可利用淡水资源、40.8%的森林面积、21.3%的湿地面积、39.7%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面积,淡水渔业产量占全国60%,这些数据信息表明长江经济带拥有有着其他区域无可比拟的生态资源存量优势,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更具规模效应。需要进一步强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共同体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明确的方向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赋能。
二是增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体现制度赋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运筹帷幄,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长江经济带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自2016年以来,他先后来到长江上游、中游、下游,三次召开座谈会,从“推动”到“深入推动”,再到“全面推动”,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把脉定向;国家发改委制定并颁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财政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政策的方案》,这些都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保障。
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通过层层压实责任,使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能真正落地见效。
三是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支持体系,体现联动赋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方面、多领域的功能发挥,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其中,特别是要发挥好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的功能与作用。政府是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主体,需要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发挥好生态产品交易机制的制定、政策的设计、相关制度安排以及市场监督和服务等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生态价值观,为生态价值转化提供良好基础;同时,通过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等手段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完善生态产品政府购买机制,引导政府优先采购绿色、节能产品,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
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是缓解财政压力、提高供给效率的有效手段,通过对生态产品的深度开发经营,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提高生态产品的溢价率和附加值。切合地方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际需要,鼓励商业性银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环保项目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以及绿色信贷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扩大政策性银行的绿色信贷。
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场地修复、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探索公益性生态项目盈利模式,构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政府、市场、社会联动机制。
四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利益导向模式,体现激励赋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必须确立利益激励的公正原则,实行生态资源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
为此,第一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的界定办法及确权登记的组织模式、技术方法和制度规范,建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奠定基础性制度。
第二要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坚持使用自然资源必须付费的原则,以明晰产权、丰富权能为基础,以市场配置、完善规则为重点,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切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扩大生态资源权益交易。
第三要有效贯彻和落实生态补偿制度。对于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巨大投入或者是付出牺牲的地区,要做实利益补偿,由生态环境部牵头,统筹协调跨流域、跨省市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在补偿方式上,要推动从“输血型”补偿为主向“造血型”补偿为主转变,增强补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并将成功经验推广至全流域、全国。
第四要强化生态环境监测,对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实施严厉惩罚,以有效约束和规范生产主体的负外部性行为。
五是要强化生态产品价值总值的考核,体现绩效赋能。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十分重视GDP的考核,却并未针对为人类提供赖以生存的环境的自然系统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忽视生态系统及其保护为人类福祉以及社会长足发展所作贡献的价值考核。
近几年长江经济带的一些省市已经开展GEP考核试点工作,但实际执行中也存在诸多难点和疑点。需要切合试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完善GEP指标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自然环境就是人类宝贵的物质财富”,将生态效益划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估体系,突出生态保护成效、生态系统对人类福祉的贡献、生态系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定量描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与优质生态产品开发之间的关联,不断完善GEP考核,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构建、生态价值向经济效益的转变提供科学的参照标准。
同时,也要大力宣传并推广GEP考核,使生态产品价值评估结果更加充分地纳入各级政府决策体系,并运用于经济发展的规划和管理之中,通过GEP绩效考核真正硬起来,更好地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作者:季燕霞,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兼职研究员,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