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专家谈两会(10) | 刘峻源: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以人为核心城镇化

发布时间:2021-03-16发布人: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波澜壮阔,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伟大奇迹。

2019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6%,已经步入城镇化较快发展的中后期,“十四五”时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提高到65%,城市已由原来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和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城市发展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比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碎片化”问题突出、人居环境质量不高,县城公服配套能力不足、农民市民化水平滞后等。

未来,要通过居住社区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通过提高人口市民化质量和提升县城公共服务能力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一是加强居住社区建设。居住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要以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为目标,把居住社区建设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的完整单元。开展完整居住社区设施补短板行动,健全城市“15分钟社区服务圈”、“10分钟公园绿地服务圈”、“10分钟体育健身圈”、“5分钟便民生活圈”,健全完善商业、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公共活动等居住配套功能,打造健康宜人的公共活动空间。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二是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全盘统一的做好评估,统一的挖掘,摸清底线,把老旧小区按质量进行分类,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深度挖掘老旧小区的新价值,使得住宅变商业功能,改造丰富和优化城市功能,让城市更具魅力。不断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完善项目审批、技术标准、存量资源整合利用、财税金融土地支持等配套政策。

三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市民化。进入新时代后,虽然在提高城镇转移人口的城镇化率方面还有空间,但根据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求,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不仅要解决进入城镇的转移人口享受平等的市民权利,还要进一步解决留在农村的农民享受市民权利。现有的大中城市无力解决巨大数量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可将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当地城镇来实现市民化。因此,必须增强处于广大农村的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的城市功能。加快推动城市发展的势头和要素向农村城镇转移,在城市和城镇深度融合发展基础上实现城镇城市化。

四是提升县城公共配套服务能力。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在推动就地城镇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针对大量农民到县城居住发展的需求,加大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交通、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提高县城承载能力。加大环保设施、社区公共服务、智能化改造、公共停车场等环节建设,完善城镇及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镇河道、堤防、水库、排水管网等防洪排涝设施,加强台风、地震、火灾等各种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作者: 刘峻源,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