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招标与委托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发布人: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课题负责人:

根据南通大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招标与委托课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的范围及要求

2017年12月31日前所有应结项招标与委托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如无正当理由,此次仍不能结题的,一律予以中止处理。

二、结题程序

1.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招标课题结题审批书》(附件2)一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

2.凡提供研究报告为结题成果的主持人,须将地市级、县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批示、采纳的意见原件和取得的社会反响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

3.研究院从即日起受理2017年12月31前应结项所有招标与委托课题结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5日。

4.2016年的招标与委托课题如未能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其他相关事宜亦可登陆南通大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网站http://yhyjy.ntu.edu.cn查阅。

联系人:冯美红;联系电话:0513-85012972;

电子邮箱:xLmeihong@ntu.edu.cn


附件一:2017年12月31日前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应结题课题名单.xls


附件二:招标课题结题审批书(2017.12).doc



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