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负责人:
根据南通大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招标与委托课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的范围及要求
2010年至2011年间所有的招标与委托课题即日起办理结题(应结题名单见附件1)。2010年课题结题者,如无正当理由,此次仍不能结题的,一律予以中止处理,退还课题前期下达的研究经费并不再支付其余40%的课题研究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院课题。
二、结题程序
1.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招标课题结题审批书》(附件2)一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
2.凡提供研究报告为结题成果的主持人,须将市县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批示、采纳的意见原件和取得的社会反响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
3.研究院从即日起受理2010年至2011年间所有的招标与委托课题结题申请。
4.2011年的招标与委托课题如未能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其他相关事宜亦可登陆南通大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网站http://yhyjy.ntu.edu.cn查阅。
联系人:金飞;联系电话:0513-85012973;13815211696
电子邮箱:jinfei@ntu.edu.cn
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
二零一二年十二年十日
附件2: 招标课题结题审批书.doc